【法廉热点】血仇背后的法治之思:从张扣扣案看司法公正与廉政建设的双重维度

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中廉调研室

2026-02-24 11:53

2019年7月17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为母复仇"的悲剧;2022年8月8日,当年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曹建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让这起案件重新引发公众关注。张扣扣案不仅是一起刑事案件,更是一面折射中国司法公正与廉政建设的多棱镜,它提醒我们:司法公正不仅关乎个案正义,更关乎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张力:从"合法"到"合情"的司法困境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因邻里纠纷被王正军持木棒击中头部身亡。同年12月5日,原南郑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从程序法和实体法角度看,判决并无明显违法之处: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害人汪秀萍在事件起因上存在过错——她先向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后又用扁铁击打王正军头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后来的复核也确认,1996年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不存在司法不公"。然而,"合法"未必等于"合情"。对13岁的张扣扣而言,法律的公正无法抚平丧母之痛。他亲眼目睹母亲在自己怀中断气,"鼻口流血,鲜血在喉咙里咕咕作响"。而王家支付的9639.30元赔偿中,8139.3元是丧葬费,张家实际到手仅1500元。这种巨大的情感落差和经济损失,让张扣扣心中的仇恨种子生根发芽。

2018年2月15日除夕之夜,35岁的张扣扣持刀杀害了王家父子三人后投案自首。2019年1月8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扣扣死刑;同年4月11日,二审维持原判;7月17日,死刑执行。法院的判决理由是:张扣扣虽有自首情节,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从轻处罚。

从程序上看,2018年血案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从实体上看,张扣扣的复仇行为却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悖。这种"程序合法,实体不公"的张力,正是司法公信力面临的核心挑战。

司法廉洁与司法公信的共生逻辑:曹建国案的启示

2022年8月8日,曹建国被查的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官方通报显示,曹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长期与多名私营企业主打麻将"带彩头",收受8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8万余元,还涉嫌包庇亲属——其小舅子李宏在处理一起杀人犯监外执行案中渎职,导致罪犯脱管后再夺人命。

网上充斥着"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的欢呼,许多人将曹建国落马与张扣扣案联系起来。然而,冷静分析发现:曹建国的贪腐行为与张扣扣案的判决之间,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存在关联。他的违纪违法主要集中在收受礼金、赌博被围猎、包庇亲属等事项,而非在张扣扣案中徇私枉法。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公正与廉洁,犹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相伴而生、如影随形。不公正的司法不一定是不廉洁的司法,但不廉洁的司法肯定是不公正的司法。

曹建国案警示我们:一个法官的贪腐,足以玷污他参与审理的所有案件在公众心中的公正性,即使这些案件本身判决无误。司法廉洁的缺失,会直接导致司法公信力的崩塌。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2万余人,其中涉及审判执行人员的占45.3%,这表明司法廉政建设仍需持续加强。

制度建设的双重任务:保障公正与遏制腐败

张扣扣案给司法制度建设提供了深刻启示:

第一,完善司法责任制。 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曹建国案表明,即使身处高位,也要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正如最高法强调的,要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

第二,落实"三个规定"。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已十周年,其核心是堵住违规干预、请托案件的"后门",同时敞开接受群众监督的"前门"。2022年全国法院系统共记录报告干预过问案件情况14.2万件,其中"零报告"单位数量同比下降37.5%,表明制度执行效果显著。

第三,推进阳光司法。 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的建设,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如果1996年的案件能够更加公开透明,或许就不会留下那么多的争议和猜疑。

第四,强化廉洁文化建设。 古人云:"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斯又为次也。"新时代的司法廉洁文化建设,要引导干警从"不敢腐"向"不想腐"转变,让廉洁成为内心的自觉。

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在法理与情理间寻找平衡

张扣扣案之所以引发广泛同情,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为母复仇"的行为契合了中国人传统的孝道观念。网络上有人称他为"孝子",甚至"英雄"。这种情感可以理解,但法治社会不能允许个人私力救济。如果认可"血亲复仇",只会导致冤冤相报的恶性循环,破坏整个社会的法治基础。

然而,法治也不应是冰冷的逻辑推演。它需要融入对人情、人性的理解,需要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张扣扣案中,法院虽依法判处其死刑,但也明确指出"案件事出有因",体现了对悲剧根源的认知。这种平衡,正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体现。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案件

张扣扣走了,曹建国落马了,但这起案件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它提醒我们:法治建设没有终点,司法公正永远在路上。

司法公信力建设,既需要每一个法官廉洁自律、秉公司法,也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机制。正如最高法强调的,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张扣扣案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个案的悲剧,更是司法制度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唯有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真正照进每一个案件、温暖每一个心灵。这不仅是司法机关的使命,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