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
作者:康桥
2026-06-25 21:04
走进各地政务办事大厅,时常能看到这样一幕:群众怀揣急难事项前来窗口求助,工作人员认真听完诉求,最终往往以一句 “我需要请示领导” 收尾。

依规开展内部层级报批,本是政务运行的正常程序,可在现实当中,这句话渐渐变成一道隔绝干群的无形屏障:内部层层流转迟迟没有下文,办事群众只能在外焦急等候。群众期盼的从来不是繁琐的内部流程,而是问题能够妥善解决、事项能够顺利办结。
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纵深推进,全国政务服务整体效率大幅提升。但 “凡事必先请示” 的依赖症,依然是部分基层窗口难以根除的顽疾。这类问题既有干部作风松懈的表层原因,更存在权责机制失衡的制度症结。
在科层治理体系下,坚持先请示、后履职,是厘清岗位权限、防止越权审批的基本准则。一线办事人员权限有限,无法擅自突破政策口径,依规向上级汇报无可非议。
值得警惕的是,正常程序正在异化为习惯性推诿。少数窗口干部面对群众诉求,第一考量不是如何破解难题,而是规避履职风险。遇到复杂事项,不主动研究政策、不主动跨部门协调,简单把办事难题向上转交。有的工作人员以政策细节有待核实为由,把简单事项人为复杂化;有的只宣读条文规定,却不向群众告知补齐材料、创造办理条件的可行路径;还有的明明可以现场给出明确指引,却一味等待上级批复才肯答复。
这种层层向上移交矛盾的做法,披着严守规矩的外衣,本质是懒政避责。本该在一线就地化解的民生诉求不断向上传递,既浪费行政人力,拉长办事时限,也一点点消耗群众对政务服务的信任。
如果只把问题归咎于窗口工作人员,显然有失客观。“遇事就请示” 的普遍现象,根源在于权责配置不对等、考核问责机制存在偏差。
其一,权责清单细化程度不足。不少基层岗位没有清晰列明当场办结事项、上报审批事项的边界清单。面对常规业务尚可依规办理,一旦碰到政策尚未覆盖的新情况新问题,一线人员缺少现场处置依据,为了不触碰红线,只能选择 “多请示、少决策”,层层报批就成了最稳妥的自保选择。
其二,追责压力偏大,容错空间不足。当前对不作为、慢作为的督查问责日趋严格,但容错纠错机制大多停留在文件条文层面,缺少细化落地细则。在 “多干事多担责,少干事少出错” 的心理预期下,干部优先考虑程序合规、保全自身,“走完流程” 慢慢压倒 “办成实事”,担当精神被自保心态冲淡。
其三,服务理念没有真正转向群众本位。部分部门设计办事流程时,优先考虑内部管理便利,把部门办事逻辑放在群众办事需求前面。当内部流程优先级高于民生诉求,政务服务容易陷入内部闭环,群众的急难愁盼自然被搁置在后。
根治 “请示依赖”,既要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更要补齐制度短板。当前自上而下推进基层减负、向基层放权赋能,为破解这一治理难题提供了清晰路径。
第一,做实基层放权赋权。多地已经按照改革要求梳理乡镇、街道履职清单,清理基层无力承接的事项,把高频民生审批权限下沉至窗口一线。同时依托 “接诉即办”“吹哨报到” 等联动机制,赋予基层协调跨部门事项的权限与资源。只有把权责清单落到窗口,绝大多数常规事项才能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答复,把不必要的层层请示压缩到最低限度。
第二,做实干部担当兜底。容错纠错不能停留在口头。2024 年 8 月,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再次明确严格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为敢闯敢干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各地应当尽快出台量化、可落地的容错实施细则,清晰界定改革探索中的无意失误与失职渎职的边界,打消一线人员干事顾虑,鼓励干部在政策框架内灵活解决群众难题。
第三,做实前置化便民服务。要把群众诉求摆在内部流程前面,依靠制度固化服务准则。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立疑难事项兜底窗口,跨层级、跨部门业务由首问责任人全程跟踪督办,不让群众多头跑腿、反复问询。借助数字政务打通部门信息壁垒,用线上数据流转替代线下层层口头请示,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后台联审,兑现 “一次办好” 的改革承诺。

政务服务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一句 “请示领导”,小则关乎一件民生小事的办理效率,大则关乎党群干群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化改革。把层级报批严格限定在确有必要的事项上,把履职担当压实到每一个基层岗位,既是制度优化的出发点,也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期待随着放权赋能、容错机制不断落地见效,“遇事请示” 回归正常管理程序,不再成为隔开民心的一堵高墙。
责任编辑:唐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