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康桥
2026-06-29 19:03

2026年6月29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曲海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在政法系统内外引发广泛关注。这位曾主政洛阳中院多年的司法系统“老兵”,在转任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后依然未能“软着陆”,其案件本身固然令人唏嘘,但将之置于当前司法反腐的宏观图景下观察,其释放的信号价值远超个案本身。

进入2026年以来,全国多地法院系统已有多名高级别官员相继落马,从省高院审判业务骨干到地方法院“一把手”,司法反腐的聚光灯正以前所未有的强度照向权力核心层。这种态势绝非偶然,它揭示出司法权作为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其内部的自我净化已从阶段性的“攻坚”转向常态化的“体检”。
其一,“刀把子”更需刀刃向内,监督没有“局外人”。
司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审判权与执行权,这一权力属性决定了其一旦失范,对社会正义基石的破坏将是颠覆性的。过去,司法系统常被视为专业壁垒森严的“独立王国”,外部监督难入、内部监督偏软。而如今,从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到基层院庭长,监督的探头已实现无死角覆盖。曲海滨案再次印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框架内,不存在所谓的“法外之地”或“免检岗位”。越是位高权重、越是岗位敏感,越要习惯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这种高压震慑所传递的,是一种近乎严酷的法治逻辑——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篱笆”就必须扎紧到哪里。
其二,隐性腐败查处难度虽大,但决心与能力同步提升。
相较于一般行政领域的权钱交易,司法腐败往往更具隐蔽性与技术性。它常常披着“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外衣,隐匿于纷繁复杂的卷宗与法律术语背后,甚至以“专业判断”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对于这类“隐性腐败”的挖掘与认定,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能力的一场大考。今年以来一系列高级别司法官员的接连被查,恰恰说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制度红利”正在持续释放——通过指定管辖、提级办理、大数据赋能等手段,过去那些“说不清、查不明”的疑点,正在被逐一解码。查处的级别越高、链条越长,越能彰显党和国家涤荡司法积弊、净化法治生态的坚定意志。
其三,“不敢腐”的震慑正在向“不能腐”“不想腐”深度转化。
对于广大政法干警而言,身边的同事甚至是昔日的领导落马,带来的警醒是切肤且持续的。司法反腐的进阶之路,不能仅满足于“摘果子”,更要着眼于“治未病”。从近年来一系列制度补漏动作看,从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持续落实,到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刚性执行,再到对离任人员从事法律职业的严格限缩,制度笼子正越扎越紧。查处一个曲海滨,更应推动完善一类制度、规范一个领域。如何将反腐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让司法权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制度的约束,是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后的必答题。
其四,司法反腐的成果必须转化为制度治理的实效。
每查处一个司法腐败案件,都应成为推动制度补漏的契机。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最高审判组织,其成员的选拔、履职、退出全流程都应置于更严格的监督之下。对于司法系统内部的腐败案件,应坚持“刀刃向内”与指定管辖相结合,避免“自己查自己”的制度困境。要让每一起案件的查处成果,转化为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催化剂,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曲海滨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司法反腐浪潮中落马的高级官员。这并非说明“越反越腐”,恰恰证明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是一句空话。司法系统的风清气正,关乎民心向背。对司法腐败的每一次重拳出击,既是对害群之马的坚决清除,更是对广大秉公司法者的最大保护。只要权力监督的链条不断拧紧,司法公正的基石必将愈加稳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也必将在这一场场硬仗中得到最坚实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