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才查出材料造假,廊坊这家园林公司两年不能参与政府采购

2026-07-10 13:20

近日,据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消息,廊坊市财政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廊财采罚决〔2026〕3号)。

廊坊藤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5年农药肥料采购C包项目(二次)(项目码:Z1310002504552011一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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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处罚决定书显示,线索由采购人提供。经查,廊坊藤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5年农药肥料采购C包项目(二次)(项目编码:Z1310002504552011一3)”,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投标产品“含氨基酸水溶肥料”规格型号为“500毫升/瓶*20袋/箱;氨基酸≥100g/L;Zn+B≥20g/L;水剂”。

该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生产厂家为“河北嫁倍多有机肥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稼”误写为“嫁”,“河北嫁倍多有机肥有限公司”不存在,实际生产厂家为“河北稼倍多有机肥有限公司”,已通过该公司提供的加盖河北稼倍多有机肥有限公司公章的《检验报告单》证实。

经核实,河北稼倍多有机肥有限公司未曾获得过登记技术指标为“氨基酸≥100g/L;Zn+B≥20g/L”的登记证书。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

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申辩意见,但经廊坊市财政局审查后认为,该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对投标产品是否满足供货条件具有审查义务,同时根据该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无法证实在投标之前已经就投标产品向厂家进行了证实,故,廊坊市财政局对该公司提出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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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鉴于项目预算金额小于1000万元且合同尚未签署,廊坊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内容:

1.处罚款2520元(采购金额6%o);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在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7月7日。

廊坊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5年农药肥料采购C包中标公告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中标供应商为廊坊藤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80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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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该项目废标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项目终止原因为在处理质疑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虚假应标,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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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结语:

开标、评标前期的每一环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均未发现问题,每一环节的失守都值得追问。

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审查投标材料,以便更早发现问题。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把关责任,及评审专家审查严谨度都值得深思。每一个环节都应真正负起责任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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