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网红书记” 到阶下囚 —— 周德睿案警示:权力必须始终关进制度的笼子

来源:原创

作者:鹰瞳

2026-07-13 20:36

2026 年 7 月 13 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天津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周德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0 年至 2025 年,周德睿利用担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常德市市长、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4319 万余元。随着法槌落下,这名曾被舆论冠以 “网红书记” 标签的副部级官员,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廉洁表态不敌贪欲 “两面人” 本质暴露无遗

周德睿案最具警示意义的特征,是其言行的强烈反差。公开信息显示,周德睿在湖南常德任职期间因公开发言频受舆论关注,被称为 “网红书记”。他曾在公开场合慷慨表态,要 “少烧三把火,多上三把锁”“经济上莫伸手”“作风上不丢丑”,甚至自诩从政表现 “能打 80 分”。

然而,就是这位屡屡将廉洁自律挂在嘴边的领导干部,却在长达 25 年的任职周期里持续敛财,受贿数额折合人民币共计 4319 万余元。事实一再证明,再铿锵的公开表态、再光鲜的公众形象,一旦触碰贪欲的底线,都会不堪一击。所谓的 “网红” 光环,终究掩盖不了其思想滑坡、腐化堕落的本质。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 “双开” 通报,彻底揭开了这名 “两面人” 的真面目:周德睿政治意识淡漠,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长期分管组织人事工作、手握干部选拔任用权力的领导干部,周德睿将选人用人权异化为利益交换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这种 “台上大讲廉政、台下大肆腐败” 的 “两面人” 行径,严重败坏选人用人风气,对地方政治生态的破坏性极强。

党的二十大以来天津 “首虎” 伏法 彰显反腐败无禁区零容忍

周德睿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天津查处的首位副部级干部,也是在任省级党委组织部部长任上被查的典型案例。2025 年 3 月全国两会闭幕后不久,周德睿被官宣接受审查调查。这一时间节点释放出清晰强烈的信号:反腐败斗争没有 “休渔期”,更没有 “保险箱”。

从 2025 年 3 月接受审查调查、9 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到 2026 年 4 月一审公开开庭、7 月依法宣判,周德睿案查办流程紧凑、程序严谨规范。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出示了全部证据,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周德睿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 20 余人旁听了庭审。全流程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彰显了程序正义,也有力维护了法治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判决同时明确,周德睿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法院据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这一裁量充分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坦白、真诚悔罪、积极退赃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抗组织审查、心存侥幸拒不交代的,必将依法从严惩处。

“能人腐败” 再敲警钟:能力越强越需守住底线

周德睿的仕途轨迹具有典型的样本意义:从湖南省直机关起步,历经地市多岗位历练,主政地方期间曾推动多项工作取得进展,被不少人视作 “能人型” 干部。但随着职务不断提升、权力持续增大,他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在权力的考验中迷失了方向、突破了底线。

“能人腐败” 的深刻教训反复印证:干部能力越强、岗位越重要、权力越集中,就越需要严格的制度约束与常态化监督。周德睿案再次警示全党,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方能造福一方;以权谋私、擅权妄为,最终只会反噬自身。任何自恃能力突出、政绩显著就可以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想法,都注定是歧途,最终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一体推进 “三不腐”

周德睿案的依法宣判,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的又一个鲜活案例。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周德睿从广受关注的 “网红书记” 一步步堕落为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提供了深刻的反面警示。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 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廉洁是立身之本、从政之基,如同数字中的 “1”,能力、政绩都是其后的 “0”;失去了廉洁这个前提,再强的能力、再大的政绩都失去了意义。周德睿案深刻告诫每一名党员干部:无论身居何位、手握多大权力、具备多强能力,都必须始终心存敬畏,严守党纪国法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该案同时也印证,只要持续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实现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任何腐败分子都终将难逃纪法的严惩。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周德睿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既是对其个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惩处,更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警示教育: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唯有始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行稳致远,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