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中廉调研室 窦兰芳 康桥
2026-08-19 15:12
近日,一起涉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最终认定构成正当防卫的案件随着一审判决生效,持续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不少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者将该案称作全国首例反抗非法强拆致人死亡认定正当防卫的判例。这份判决不仅实现个案层面的正义伸张,更为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适用划定重要参照,留下值得持续研讨的法理思考。
结合公开裁判文书载明的案件事实,事发当日清晨六时左右,十余名人员驾乘工程车辆,携带防暴叉等器械,先后破坏当事人住宅院门、房门,强行侵入房屋实施拆除作业。当事人与其父亲身处住宅之内,和闯入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使用自制工具进行反击,最终造成一名参与强拆人员死亡、多名人员受伤。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涉强拆行为本身不具备合法依据,多名参与强拆的涉案人员此前已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项事实认定是本案裁判的核心支点:成立正当防卫,首要前提是存在正在进行的现实不法侵害。倘若征收拆除程序完整合法,公民防卫权便缺少行使基础。本案裁判从源头界定强拆行为的违法属性,为后续正当防卫的整体认定筑牢事实根基。

本案最具突破性的法治价值,在于法院重构防卫限度的裁判逻辑。公诉机关最初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但法院审理后作出不同认定:行为人面对多名持械人员清晨破门侵入私宅的危急场景,为保全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住宅权益实施反击,尽管客观造成人员死亡的损害结果,但防卫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该裁判思路跳出过往司法实践普遍存在的结果导向思维 —— 以往不少案件只要出现死亡重伤后果,便容易直接推定为防卫过当。本案法院完整考量不法侵害性质(非法侵入住宅、暴力拆毁房屋)、侵害工具(持械行凶)、双方力量悬殊(十余人对抗两名当事人)、事发时间与环境的紧急程度,回归《刑法》第二十条的立法本意作出裁量。判决没有因伤亡结果简单否定公民防卫权利,守住正当防卫制度 “法不强人所难” 的核心价值。

长久以来,正当防卫条款被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称作 “沉睡条款”,过往司法实践里,最终认定正当防卫、宣告无罪的案件占比长期处于低位。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领域,公民反抗非法强拆引发伤亡的纠纷早有发生,但经由司法程序认定正当防卫、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例,本案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这份首例判决释放清晰司法导向:面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法律不予过度苛责,反而提供制度保护。与此同时,判例也对各类潜在暴力强拆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法律绝不纵容 “先拆后补、拆完再谈” 的粗暴行政乱象,严禁借助非法暴力侵犯公民住宅安宁与人身安全。

住宅是公民私有权利最基础的安全堡垒,司法裁判则是守护堡垒的最后防线。本案能够收获广泛社会认同,本质是裁判回应了大众对于人身安全、公平正义的朴素诉求。需要厘清的是,每一起正当防卫案件都具备独一无二的案发情境,不能直接照搬套用、无限扩大适用范围,但本案承载的司法理念革新 —— 摒弃机械法条适用,结合全案场景综合评判防卫行为,值得肯定与推广。
正当防卫能否从纸面法律权利,转变为公民抵御不法侵害的 “正义盾牌”,依托于每一件个案中的司法担当。这起标志性首例案件或许只是法治进步的一环,但它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当不法侵害骤然降临,法律不会置身事外,更不会事后苛求防卫人。这份裁判蕴含的尺度,正是现代法治应当具备的刚性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