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批量诉讼” 沦为司法催收流水线

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鹰瞳

2026-09-0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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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 “三十万负债人同一天收到传票” 的短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所涉的 “批量诉讼” 现象,在现实中屡见不鲜。据公开报道,仅上海一地,两家消费金融公司便集中起诉数万起案件,案由高度雷同、诉状模板化批量提交,“律师代交材料、批量立案、批量开庭,整个流程像流水线”。不少借款人甚至未收到传票,直至查询征信时方知已被列入执行名单。

“批量诉讼” 本身并非法律所禁止。近年来,为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多地法院积极推行 “批量立案、集中审理” 的集约化办案模式。例如,云南宾川法院采取一季度集中立案一次的方式,自今年 4 月以来共立案 81 件;甘肃白银区法院对 13 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行集中快审,实现 “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审结”。最高人民法院亦印发方案,推动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 试点,引导同类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应当承认,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同类案件,集约化审理确有助益于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

然而,当批量诉讼超越正常维权边界,问题便随之而来。据法律实务界人士分析,随着监管部门对电话、短信等非诉催收手段的持续收紧,部分网贷、助贷机构将诉讼视为回款的主要途径,模板化起诉状、海量集中立案,动辄数万件案件涌向法院。本应定分止争的司法程序,在部分实践中异化为金融机构的催收流水线。

这种异化带来的法治隐忧不容忽视。其一,公共司法资源被大量消耗。面对潮水般涌入的同质化案件,法院难以做到逐案精细审查,砍头息、超额担保费、违规债权转让等问题难以及时甄别。其二,普通债务人的诉讼权利遭到挤压。许多负债人并非恶意逃债,而是暂时陷入经济困境。面对异地起诉,往返应诉的路费、误工成本成为沉重负担。部分网贷机构利用格式合同设置管辖条款,使债务人陷入 “客场诉讼” 的被动局面。本该优先适用的诉前调解程序被绕开,矛盾未能实质化解,直接走向判决,偏离了民事诉讼定分止争的立法初衷。

更值得警惕的是,批量诉讼的流水线化运作,实质上将司法威慑力当作了催收工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不应属于任何机构的回款工具箱。诉讼的本义在于查明事实、化解矛盾,而非利用司法权力逼迫当事人就范。

破解这一困局,需多方协同发力。法院层面应强化立案实质审查,严把管辖、原告主体资格及证据材料关口,切实落实诉前调解优先原则。金融监管部门应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引导优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对于收到传票的负债人,切忌消极逃避,应积极应诉,依法行使答辩、管辖权异议等合法权利。

司法的价值,从不在于判决书的数量,而在于每一份裁判都能经得起公正的检验。唯有守住程序正义,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方能防止司法被工具化,守护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