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子腾
2026-09-17 11:58
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管理问题的处理结果,将一个尖锐问题再次推到公众面前:那些被赋予守护文明瑰宝之责的 “管家” 与 “看门人”,为何会一步步蜕变为监守自盗者?
据官方通报,徐湖平在担任南京博物院原常务副院长期间,未按规定履行鉴定、复核审议程序,违规签批将庞增和后人捐赠的《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调拨至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其兼任总店法定代表人期间,又对总店账物不符、岗位交叉、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放任不管。随后,原省文物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这批书画流转过程中违规操作,致使受赠文物脱离监管序列。2026 年 9 月,徐湖平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南博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所涉责任单位和人员也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南博受赠文物流失案暴露文博机构 “管家” 失守问题 图注: 江苏通报南京博物院受赠文物管理问题,5 幅画作中 4 幅已入库、1 幅仍在追查,24 人被严肃处理。信源: 江苏省有关部门通报,央视新闻、新华社公开报道
这一案件最令人痛心之处,不在于某一个环节失守,而在于从签批、调拨、保管到销售的多个环节连续失守。正如调查结论所指出的,问题背后存在 “岗位职责交叉,账物管理混乱,审核监督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当文物可以绕过鉴定和审议程序被单独签批调出,当保管员与销售员职责边界不清,当藏品离开原始登记序列后难以追踪,“管家” 手中的责任就异化为不受约束的权力。
南博案并非孤例。
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院原文物保管部副主任李海涛,曾以查库、调档等便利进入文物库,以工艺品、残件、附件、非馆藏文物或低等级文物替换馆藏真品,并篡改档案,十年间窃得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 259 件。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则利用掌管藏画库钥匙的便利,以自己临摹的赝品替换馆藏真迹,将 143 幅书画作品窃为己有,其中 125 幅被委托拍卖。

从 “保管员” 到 “盗贼”:三案背后的账物管理失守 图注: 规范的文物管理需对每一件出入库藏品逐一编号登记、账物对应,而涉事案件中普遍存在台账虚设、一人操控库房的漏洞。信源: 东方 IC 新闻实拍,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广州市中院庭审公开信息
尽管具体情节不同,但三案的制度病灶高度相似:库房权力过于集中,账物管理流于形式,鉴定与出库缺乏公开可追溯的制衡机制,内部监督长期 “挂空挡”。
于是,一个问题自然浮现:文物守护失守,究竟是人品问题,还是制度问题?
答案恐怕不能简单归因于其中一端。
一方面,人性的弱点客观存在。管理者长期面对珍贵文物与利益诱惑,若缺乏敬畏心和纪律约束,手中权力就可能成为寻租工具。徐湖平违规签批、张某私自操作,李海涛调包窃藏、萧元以假换真,都说明一旦自律防线失守,制度再细也会被人刻意绕过。
但另一方面,制度的责任同样不容回避。南博案中,徐湖平同时兼任南博与原省文物总店法定代表人,形成 “自监自管” 的风险格局;承德案中,库房管理、档案修改、藏品替换长期无人复核;广美案中,本应分人分锁的藏画库管理,因钥匙集中、人员鉴伪能力不足而失效。这些都说明,当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缝隙,就不能只寄望于 “管家” 靠觉悟守门。
坏的制度会让好人面临诱惑却难以拒绝,好的制度则能让坏人即使想伸手,也伸不出去。
从这个意义上看,南博受赠文物流失案不仅是个案追责,更是一次深刻的制度提醒:文物保护不能依赖 “能人管理”,而必须依靠流程治理。藏品进入、鉴定、出库、调拨、销售、注销,每一步都应可记录、可核查、可追溯;管账、管库、管审批、管鉴定的职责必须分离,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叉制衡;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离任时,必须接受严格的藏品移交审计。
令人欣慰的是,此案已推动制度层面的反思与修复。新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藏品全流程规范记录、信息实时更新,明确法定代表人离任移交责任,并完善捐赠、退出等关键环节约束机制。从 “管理留痕” 到 “流程可溯”,制度正在努力补上 “不能腐” 的漏洞。

新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压实全流程责任与制度约束 图注: 2026 年 8 月公布的新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藏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全流程动态记录与离任移交责任,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信源: 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发布,央视新闻公开报道
文物承载的不仅是历史记忆,更是公众托付。庞增和当年将 137 件画作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交付的不只是文物实物,更是对公共文化机构的信任。守护这份信任,既需要铁的制度,也需要从业者内心的敬畏。只有让制度 “长牙”、监督 “带电”,同时让每一位 “管家” 真正树立 “守护责任大于一时私利” 的意识,文明的灯火才能在一代代守护中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