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众号《社区情报站》
2026-01-22 11:34
一家混凝土公司被拖欠1200余万元货款,导致无法支付工人工资,而拖欠方却理直气壮地搬出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这样的场景在许多中小企业和农民工身上反复上演。
2026年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这已不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关注这一问题,但会议提出的“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传递出更明确、更坚决的信号。
清欠工作既关系到市场经济的血脉畅通,更关系到千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国常会的最新部署直指两大痛点:企业账款拖欠与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两大问题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往往相互交织,形成恶性循环。
当一家企业被上游拖欠款项,它的现金流就会紧张,进而可能无法按时支付下游供应商或员工工资。这种连锁反应在工程建设领域尤为明显。
会议明确要求“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制增量”。这八字方针既有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决心,也有对预防新问题产生的制度性考量。
拖欠问题常呈现出复杂的链条形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例,这可能涉及业主单位、总包商、分包商以及众多材料供应商和农民工。
在湖北武汉的一起案例中,一家混凝土小微企业向某大型建筑企业供货,双方结算金额达1200余万元。
然而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规定,大型建筑企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货款。结果混凝土公司垫付大量资金后,迟迟拿不到钱,面临银行贷款到期和员工工资支付的双重压力。
“背靠背”条款本质上是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往往缺乏与大型企业平等协商谈判的能力,也难以了解大型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
面对这一行业“惯例”,司法系统已经开始行动。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批复,明确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的此类“背靠背”条款无效。
在上述武汉的案例中,法院最终认定该条款明显有失公允,判决大型建筑企业支付货款和违约金400余万元。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具体企业的权益,更为全国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指引。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裁判示范引领等举措,统一案件裁判标准,畅通中小企业司法救济渠道。
在拖欠链条的末端,是等待领薪养家的农民工。他们的处境往往更为脆弱。福建连江县一家电气公司的24名工人,曾被拖欠工资总计119万余元。
而公司已陷入巨额债务泥潭,唯一值钱的财产拍卖款仅为427万余元,远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
通过“执破直通”机制,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开辟绿色通道,最终使24笔总计119万余元的职工债权获得100%全额清偿。这个案例展示了司法创新如何为看似无解的欠薪问题找到出路。
在全国性政策指引下,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有效的清欠机制。内蒙古自治区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了属地责任和部门协作。
条例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的原则,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自开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监管。
山东省则联合10部门发布通知,提出19条政策举措,特别强调强化资金落实,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不予立项审批。
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构成了清欠工作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当前对拖欠问题的治理已呈现出多维度、系统化的特点。从最高法明确“背靠背”条款无效,到各地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再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工具更加丰富多元。
在江西南丰,一位被执行人因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高铁票,申请贷款也被拒。当法院将其失信信息在村委会公示栏曝光后,他最终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这种信用惩戒与基层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有力的社会压力。治理拖欠问题,已不再是单一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政府、司法、社会多方协同的系统工程。
当福建连江的电气公司工人李洪傅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时,他紧紧攥着刚刚到账的银行卡,声音充满了久违的轻松。远在内蒙古,新的支付条例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工资支付日期和投诉渠道。
从司法判决到行政法规,从中央部署到地方落实,一场围绕“钱”与“公平”的守护战正在全面展开。那些被拖欠的账款和工资背后,是企业的生存希望,也是家庭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