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康桥
2026-01-26 20:17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接到相关举报后不到24小时内完成调查,认定郑震生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并即时终止其合约,同时将该个案转介执法部门跟进。
从郑震生最初在社交平台Threads发布“幸运获免费升级至套房”的帖子,到香港政府深夜公布解除合约,整个过程仅约一天时间。

郑震生受聘为香港特区政府驻天津联络处主任,按“退休后服务合约计划”聘用。然而他在上任之初就在社交媒体上透露,自己入住天津丽思卡尔顿酒店时“幸运获免费升级至套房”。
更为重要的是,调查发现这并不是郑震生第一次接受特殊待遇。早在2025年5月,时任驻福建联络处主任的他就曾在社交平台分享,获喷射飞航高级管理人员安排乘坐私人舱室从香港前往澳门。
这种看似私人情谊的行为,在香港严格的廉政体系下被认定为涉嫌违规。以下是事件关键时间节点:
时间 | 事件 | 主要行动方 |
2025年5月 | 郑震生分享乘坐私人舱室前往澳门 | 郑震生本人 |
2026年1月19日 | 郑震生发帖称“幸运获免费升级至套房” | 郑震生本人 |
1月20日 | 舆论关注,政制局初步回应 |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
1月21日深夜 | 政制局宣布终止合约并转介执法部门 |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
香港成为全球公认的廉洁社会,关键在于构建了“预防、教育、执法”三管齐下的廉政体系。郑震生事件中特区政府的高效处置,正是这套体系成熟运作的体现。
这一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贿赂条例》,该条例规定公务员未经行政长官许可,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款待、礼品或服务升级等。即使利益提供者声称出于私人情谊,若涉及公职关联,仍可能违法。
《防止贿赂条例》没有就违反其贪腐控罪指明可容许的利益界限或上限。接受或提供任何价值的利益,如属条例相关章节指明的贪腐交易,即属犯罪。
更重要的是,香港社会已形成对贪腐“零容忍”的共识文化。公众对公职人员行为有着极高的道德期待,任何可能引发利益联想的行为都会被置于放大镜下审视。
郑震生事件暴露了部分公职人员对自身身份认知的基本偏差。在他眼中,酒店套房“免费升级”或乘船时的私人舱室安排,可能是“朋友情谊”或“会员福利”。
但在公众看来,这却是权力与利益之间模糊界线的危险信号。尤其是郑震生不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这些“特殊待遇”,更以“铭感五内”“甚是开心”等词句表达感受,全然忽视了公职身份带来的行为约束。
香港立法会议员林琳指出,公务员行为代表政府形象,即使已退休返聘,仍需保持高度敏感度。她强调,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收钱”,而在于款待的性质、频率及与公职的关联性。
前廉政公署总调查主任查锡我则更为明确地表示,若利益提供方与公职人员存在公务往来关系,则“一毫子利益都不应接受”,否则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一國兩制”下,香港与内地虽有制度差异,但在坚守廉洁底线、严惩贪腐行为上始终高度一致。内地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全面反腐战略,香港则以《防止贿赂条例》为核心构建了严密的廉政法网,两者殊途同归。
法廉评论网的实践表明,廉政建设需要专业力量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其建立的基层观察员网络常年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敏锐捕捉“社会反应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有深度的舆情观察调研报告,最终转化为可操作的基层治理方案。
廉洁政府建设作为清廉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持续发力并率先取得突破,才能为清廉社会建立树立标杆。
郑震生被解雇的消息传出后,香港政府电话簿中,该职位已显示为“悬空”。这也警示着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身份认知和行为边界。
事件发生后,香港驻京办提醒所有人员在社交媒体分享生活点滴时应注意公众观感。这不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而是对公共权力的必要约束。
当制度刚性遇上社交媒体的透明时代,公职人员的每一个“无心之失”都可能成为公共信任的“蚁穴”,这正是香港“一日处置”给所有公职人员的共同警示。
(综合 财新网 每日经济新闻 香港紫荆杂志 點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