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子腾
2026-01-29 14:16
一批“尚不明确”的说明书被丢进历史档案柜,约5.7万个中成药批准文号中的超70%正面临一场优胜劣汰的合规考验。2026年1月29日,科技日报记者付丽丽报道的一则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根据国家药监局《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第七十五条,自2023年7月1日施行满三年起,说明书安全信息仍标注“尚不明确”的中成药将无法通过再注册。

这意味着到2026年7月1日,这个被称为中成药“生死条款”的规定将进入最后执行窗口期。
这一规定针对的是药品再注册环节,即药品批准文号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时才适用新标准。
中国中药协会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底,我国中成药有效批准文号约5.7万个,涉及约9000个品种,其中超过4万个批文在禁忌、不良反应或注意事项等项目上标注为“尚不明确”。
这一现象的历史成因复杂。我国中成药多数获批时间较早,受当时研发条件和监管要求的限制,许多药品说明书存在安全信息缺失问题。
长期以来,中成药说明书中的“尚不明确”实际上是一种法律责任模糊地带。当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这种模糊表述使患者维权困难,也使企业责任界定不清。
如今,规定明确要求企业必须提供具体的安全信息,实质上是明确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责任,使药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这种转变不仅仅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法治理念在中药监管领域的深化。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安全性信息透明化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的基本保障。
面对行业变革,企业确实面临研究投入增加的压力。完成一个品种的安全性评价研究,通常需要数十万到数百万元。对于拥有多个批文的企业,总体投入可观。
然而,专家认为这不会导致中成药价格普遍大幅上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指出:“首先,这不是原材料成本推动的价格调整;其次,市场竞争机制将发挥作用。”
通过优胜劣汰,优质品种的市场集中度将提高,规模化生产反而可能摊薄成本。数据显示,排名前100的中成药品种占据市场60%以上份额,这些品种多为龙头企业生产,研究基础较好,整改成本可控。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建议,企业应优先梳理主要品种,统筹开展真实世界研究、文献挖掘与必要毒理试验,及时修订说明书,并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
对于那些长期未生产、临床价值低的“僵尸批文”,邓勇认为政策更多的是让其通过自然淘汰方式有序退出,而非导致中成药大批集中退市。
对于消费者和行业来说,规定要求说明书风险提示越清晰,患者用药越安全,中药质量管控也越可追溯、可验证。这将倒逼企业补齐安全数据,加速行业去劣存优。

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康震认为,要客观认识中药与西药在治疗逻辑上存在的本质差异:西药强调精准适应症,中成药的疗效高度依赖辨证论治。
康震指出,如果辨证正确、用药得当,不良反应自然会减少;药性再优,如果用错证型、配伍失当、剂量失准,不良反应则可能随之发生。
未来,要让百姓真正用好中药,除了企业必须承担起责任,医疗端也需强化辨证能力,避免脱离证候的“经验性用药”,还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中医的理解和安全用药意识。
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整个中医药行业将从“数量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型,推动资源向临床价值高、科研基础强、质量体系优的企业集聚。
板蓝根颗粒、连花清瘟胶囊等大批量常用中成药的生产企业已提前布局,以岭药业、白云山医药集团等企业年报显示,已投入专项资金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研究。随着企业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部分药品说明书可能会更新。
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已建立专项沟通机制和绿色通道,指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并对临床急需、市场短缺品种给予政策支持。
这场变革的实质是法治精神在中药领域的深入实践,每一个明确的禁忌提示背后,都是对生命更具体的尊重。
(综合 科技日报 人民日报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