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鹰瞳
2026-01-29 21:09

国家卫健委主导的医药领域反腐集中整治进入纵深阶段,昔日明星专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党委书记张建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再次震动了医疗界。
随着天津市纪委监委的一纸通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原党委书记张建宁的“落马”将医疗系统反腐推向新的关注点。
这位曾身兼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终身专家、中国医师协会副会长等多项荣誉的神经外科权威,其履历曾是“专业+管理”双优的典范。
张建宁,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医学博士。他的职业生涯几乎全部奉献给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他从神经外科住院医师做起,历经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行政副主任、主任等多个岗位,2004年晋升副院长。
2011年起,张建宁同时担任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集党政大权于一身长达八年,直到2019年5月被免去院长职务,但继续担任党委书记至2022年。
作为神经外科领域的权威专家,张建宁累计完成各类手术超过6000例,在慢性硬膜下血肿的药物治疗方面取得重要创新。
这些成果曾被写进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县级医院临床路径,在国内外得到广泛应用。
2025年12月25日,天津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张建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张建宁几乎同期被处理的还有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健。经查,李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李健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购买、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医药反腐的大背景下,这类案件揭示了腐败的隐蔽性和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张建宁被调查时已离开党委书记岗位数年,这表明医药领域的反腐败工作已进入“深水区”,追责不因职务变动或离职而终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堵住政商“旋转门”、期权式腐败等漏洞,强调党员干部离开岗位后,对其不能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要求仍然一以贯之。
医疗系统的腐败问题往往具有行业特性。一方面,医疗系统专业性强,外部监督困难;另一方面,医院管理者常常是技术专家出身,专业权威可能演变为权力垄断。
一位医院一把手在基建、采购、人事等领域手握决策权,若失去监督,极易被各种利益诱惑。
从单一腐败到系统性腐败的演变,是当前医药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2025年6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对4家药企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62亿元。
这些企业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价格从8000元/公斤上涨到1.3万元/公斤,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这一价格垄断案中,不仅有企业受到处罚,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4名人员也分别被处以罚款。
针对领导干部离岗后违规从业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将受到相应处分。
2023年修订《条例》时,扩大了离岗后禁止违规从业的范围,新增“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作为禁业范围。
司法层面也在加大打击力度。2025年2月,天津市宁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
此案的公开审理不仅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更彰显了国家严厉打击医疗腐败的坚定决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旨在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这项规定适用于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
在医药反腐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平衡专业能力与廉洁自律成为医疗系统干部选拔的关键课题。张建宁从专业技术人才成长为医院管理者,最终却因涉嫌违纪违法跌落,这一反差令人深思。
对离岗干部的持续监督,正是基于“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其原有的职权还会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产生影响或者发挥作用”这一清醒认识。
2025年初,天津法院审理一起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时,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检察机关负责人出庭支持公诉,市、区人大代表及医疗系统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这一场景成为医药反腐的生动写照:从行政监管到司法审判,从在职监督到离任追责,一张全方位、全周期的反腐败网络正在医疗系统严密织就。
随着医药领域反腐的持续深化,权力运行将被更严格地约束在制度笼子里。而对那些已经离岗的干部而言,过去行使权力时埋下的隐患,不会因职务变动而自动消失。
这正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最鲜明的特征之一:问责没有“过去时”,廉洁没有“退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