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康桥
2026-01-31 15:11
为响应社会关切,本报告以湖北省人大代表徐志新同志提出的“按年龄分档减免农村医保(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建议为切入点,结合近期全国多地公布的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及执行动态,进行客观梳理与综合研判,旨在呈现当前制度框架下的实践探索与未来优化路径。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而来)实行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随着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如何精准减轻固定收入较少的老年农民负担,成为完善社会保障网的重要课题。
徐志新委员作为长期扎根乡村一线的代表,其提出的“按年龄分档减免”建议,直指高龄农民群体在保费持续调整下面临的现实压力。该建议的核心在于,希望在现行对特困、低保等特定困难群体进行定额或全额资助的普惠性政策之外,探索建立一项针对普通高龄农民的、基于年龄阶梯的普惠性缴费减免制度。
根据对国家及地方医保部门公开信息的梳理,当前全国医保政策执行呈现“国家定底线、地方有差异、重点保困难”的总体特征。
1. 筹资标准:400元为全国最低线,发达地区标准更高
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每年700元。多数省份执行此最低标准。但经济发达地区及部分直辖市的标准往往更高,如沈阳市成年居民个人缴费为460元,浙江省部分市县可达660元。这体现了筹资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医疗资源相匹配的原则。
2. 资助政策:聚焦特困群体,高龄普适性减免尚未统一
目前,全国统一的参保资助政策严格限定于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定困难群体,遵循“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的原则。主要包括:
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等。
定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资助比例通常为50%-90%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流传的“70岁以上老人免缴”并非国家统一政策。然而,在地方实践层面,已有部分地区运用集体经济收益或其他资金,尝试对高龄老人给予额外补贴,形成事实上的“年龄分档优惠”。以下是部分地区实践案例:
| 实践形式 | 具体内容 | 性质分析 | |
安徽省阜南县 | 在统一资助基础上,明确对百岁老人给予全额资助。 | 百岁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 | 地方性特殊福利,年龄门槛极高,覆盖范围极小。 |
部分地区(如网传案例) | 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对本村高龄村民参保给予补贴或全额代缴。 | 补贴金额和年龄分档由各村自定。 | 社区性福利,非制度性安排,具有不稳定性和地域局限性。 |
3. 服务创新:瞄准操作痛点,强化参保激励
针对老年人线上缴费不便等问题,多地基层开展了人性化服务。如贵州省思南县联山村,村干部主动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上门代收代缴、协助线下办理等服务,打通参保“最后一公里”。同时,湖南、沈阳等地建立了“连续参保零报销享受大病保险提额”、“错过集中缴费期设置待遇等待期并需全额补缴(个人+财政补助部分)”等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居民连续稳定参保。
1. “分档缴费”探索已进入地方试点议程,但与“年龄减免”目标尚有差异。
近期,湖南省在省级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将于2027年度试行居民医保分档缴费政策,探索差异化个人缴费标准。这是对完善筹资机制的重要试点。然而,其政策目标主要指向“缴费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匹配”,即可能按收入或保障需求分档,这与徐志新委员基于“年龄”这一单一生物标识进行减免的提议,在政策逻辑和目标群体上存在差异。
2. 委员建议的实施面临核心制度约束。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模式。个人缴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地方政府无权直接予以普遍性减免。若对某一普通年龄群体实行普惠性减免,所产生的资金缺口必须由财政或医保基金额外承担。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的前提下,大规模推行年龄普免存在现实压力。这或许是该建议尚未被广泛采纳为统一政策的深层制度原因。
3. 地方“补贴”实践与委员“减免”建议形成事实呼应。
尽管国家层面未出台统一的高龄减免政策,但安徽阜南对百岁老人的全额资助,以及各地村集体对老人的补贴,实质上已经局部、零星地回应了“按年龄给予参保优惠”的社会需求。这些实践证明了该建议的基层合理性与社会接受度,可视为一种自下而上的政策探索雏形。
综合研判,徐志新委员的建议敏锐地捕捉到了高龄农民在医保筹资动态调整中的脆弱性,具有积极的社会关怀价值。然而,在国家统一的医保制度框架下,将其转化为普惠性政策,面临筹资可持续性和政策公平性的复杂考量。
当前,更务实可行的路径可能在于 “分层推进,多元共担” :
鼓励并规范地方先行先试:建议国家层面可出台指导性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集体经济发达或财政状况良好的地区),借鉴安徽阜南等地经验,探索对80岁或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参保给予定额补贴,并将成功模式逐步向低龄段延伸(如至75岁、70岁)。
深化收入型资助与年龄因素结合: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基础上,研究将“高龄”作为核定资助标准的一个加权因素,对“高龄+低收入”双重弱势群体给予更高比例的参保资助。
关注并评估湖南“分档缴费”试点效果:湖南省即将开展的差异化缴费试点,为筹资机制改革提供了重要观察窗口。应密切关注其分档标准是否以及如何考量年龄因素,其经验可为全国性政策的优化提供关键参考。
持续强化参保服务与宣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贵州思南等地的“上门办”、“帮代办”服务经验,切实解决高龄人群的参保操作困难。同时加强宣传,明晰现行资助政策边界,管理社会对于“年龄免缴”的预期。
总之,减轻高龄农民医疗负担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普惠性年龄减免制度成熟之前,通过强化精准资助、鼓励地方创新、优化经办服务等多管齐下,同样能够稳步提升该群体的医疗保障获得感与幸福感,这或许是当前更具操作性的现实选择。
(综合 人民網貴州頻道 阜南县医疗保障局 北湖区医保局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