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廉评论网
作者:中廉委调研室
2026-04-12 12:59
辽宁凤城刘奶奶接到“孙子”求救电话,被骗走3.2万元;南京市民银行卡被盗刷,只因骗子用AI换脸技术破解人脸识别系统。两起案件看似相隔千里,却共同指向一个严峻现实:当人工智能技术被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正成为侵蚀社会信任、破坏法治秩序的新型“毒瘤”。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法治建设如何与科技发展同频共振,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为技术创新划定不可逾越的道德红线,成为我们必须直面的一道时代考题。

技术“黑化”:AI犯罪暴露社会治理短板
辽宁案件中,骗子通过AI语音克隆技术精准模仿亲人声音,南京案中AI换脸视频突破金融安全防线。这些犯罪手段的升级,暴露出三重治理困境:其一,技术监管滞后于技术发展。AI技术迭代速度远超监管能力,导致技术滥用存在“灰色地带”;其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诈骗分子获取受害者生物信息的渠道尚未完全阻断,个人信息泄露成为犯罪“导火索”;其三,公众防范意识与技术风险不匹配。面对高度仿真的“深度伪造”,传统防骗经验失效,易陷入认知陷阱。此类犯罪不仅侵害公民财产权,更动摇社会信任根基,侵蚀法治社会建设的群众基础。
法治利剑:以法律之网遏制技术之恶
从法律视角审视,两案均构成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同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已有明确规定,但面对新型犯罪形态,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适用细则:一是明确“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的法律界定,细化入罪标准与量刑幅度;二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法》与《网络安全法》的联动执行,对生物信息采集、存储、使用实施全流程监管;三是推动司法解释与时俱进,将AI技术滥用纳入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专项治理范畴。唯有以法治利剑斩断技术犯罪链条,才能让新技术服务于社会福祉而非沦为作恶工具。
纪检监察作为:筑牢技术治理的廉洁防线
技术腐败往往与技术滥用相伴而生。纪检监察机关需从三方面发力:一要深化重点领域监督。针对AI技术研发、应用场景推广等环节,严查权力寻租与利益输送,防止技术监管沦为“纸老虎”;二要推动制度“补丁”落地。督促相关部门完善AI技术伦理审查、安全评估等制度,将纪检监察建议转化为刚性约束;三要筑牢思想防线。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技术滥用对社会治理的危害,增强“科技向善”的治理自觉。唯有以纪检监察的“硬约束”保障技术发展的“正方向”,才能避免新技术沦为腐败滋生的新温床。
标本兼治:构建全民参与的防范体系
遏制AI技术犯罪,需构建“技术防御+法治震慑+群众自觉”的立体防线。技术层面,要加快活体检测、声纹反诈等反制技术研发,提升金融、政务等领域的安全防护能力;法治层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技术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社会层面,需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全民科普,揭露“深度伪造”犯罪手法,提升群众识别与防范能力。纪检监察部门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推动多部门协同共治,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的社会治理格局。

科技是把双刃剑,法治与纪检监察是握住剑柄的关键之手。面对AI技术犯罪这一新挑战,我们既要保持对技术创新的开放态度,更要筑牢法治堤坝、绷紧廉洁之弦。唯有以法治精神引领技术发展,以纪检监察守护治理清明,才能让科技进步始终行驶在服务人民的正确轨道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