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廉评论app
作者:康桥
2026-10-26 12:43

丹麦哥本哈根新港(Nyhavn)街区。丹麦以89分连续第八年位居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榜首。
透明国际2025年清廉指数(CPI)中,丹麦以89分连续第八年位居全球第一。这一事实的分析意义,不在于再添一个"最清廉国家"的标签,而在于它呈现了一个令反腐败制度研究者不得不正视的对照:一个没有专门反腐败法、没有统一国家反腐败战略、也没有中央反腐机构的国家,何以在长时段中稳定地处在感知清廉度的顶端。
丹麦当局自身的解释是,其反腐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伦理与诚信的一般规则、社会规范与公共监督",现行安排运转良好,不需要专门的反腐战略或专门机构。以"连续八年"为切入点追问这一对照,比罗列丹麦的制度清单更有分析价值。

丹麦体系的第一个非典型特征,是规制的"嵌入式"而非"专门化"。反腐不是被单独拎出来的一项"战役",而是嵌入税务登记、行政公开、审计监督与职业伦理之中的日常治理。
税务部门对全体个人和公司财产进行登记与评估,住房、土地等资产均须注册,瞒报在操作层面极为困难。OECD在《反腐败与公共廉洁展望2024》中明确指出,丹麦"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战略或机构",其公共廉洁建设主要依靠《公共行政法》中的利益冲突规范、一般法律原则中的公正原则,以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的廉洁风险缓释。这意味着,反腐的效力不来自某个机构的"重拳",而来自一个让腐败在操作上变得笨拙、在暴露上变得高概率的制度环境。
丹麦"嵌入式"反腐制度的作用机制
反腐不依赖专门机构,而是嵌入日常治理的多个环节

第二个特征,是议会监察专员(Folketingets Ombudsmand)的独立性与可接近性。监察专员由议会选举产生,但其履职独立于公共行政部门,也独立于议会本身——《监察专员法》第10条明确规定,监察专员在履行职责时独立于议会。他可以受理公民投诉,也可以主动发起案件并进行监督检查。
这一设计的关键不在于"严厉",而在于反腐的启动权不被垄断于某个高层政治节点:普通公民的一次投诉,即可触发独立调查。监察专员可以提出批评、建议当局重新审理案件甚至改变决定,但他本身不能直接作出裁决。这种"弱裁决权、强监督权"的配置,使其更像一个公共行政质量的外部校准器,而非一个刑事追诉机构。
然而,"连续八年居首"最需要警惕的,恰恰是将丹麦经验简化为"制度清单"的倾向。丹麦腐败犯罪的刑罚在比较法上并不严厉:欺诈和违反信托的基本刑罚为罚金或最高一年半监禁,主动贿赂公共官员的基本刑罚为罚金或最高三年监禁(加重情节可至更高刑期)。欧洲委员会反腐败国家集团(GRECO)也曾在多轮评估中指出,丹麦腐败犯罪的刑事制裁"通常不高",并建议提高相关罪名的最高刑。
这说明其威慑力主要不来自刑罚的严厉性,而来自高信任社会中声誉机制的刚性——腐败被曝光所带来的社会性代价,可能远超刑期本身。在一个人口仅约600万、公共部门规模有限的社会里,一次行政失当或腐败指控对职业声誉的冲击,足以形成实质性的终身约束。
更根本的限度在于,清廉指数测量的本质是专家与商界对公共部门的"感知",而非腐败的实际发生率。丹麦学者对此有直率的提醒:CPI呈现的是"感知的腐败",不是"实际的腐败"。感知清廉与实际腐败之间,始终存在测量学上的距离。
在海外贿赂的调查追诉方面,OECD反贿赂工作组对丹麦的批评持续多年。Phase 4评估报告及后续跟进报告反复指出,丹麦在海外贿赂案件的主动调查、资源配置、处罚力度等方面仍有不足,建议其加强专门侦查机关的人力与财政投入,提高海外贿赂和虚假会计的最高刑罚,并明确"小额疏通费"抗辩的法律边界。GRECO在第五轮评估中也向丹麦提出了14项建议,涉及中央政府高层的廉洁预防与执法机构的腐败防范。
换言之,"连续八年居首"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维度上的清廉,而非腐败在一切领域、一切环节上的消失。
这对中国反腐的参照意义,不在于追问"能否移植监察专员",而在于更精确地识别制度距离的性质。中国以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回应的核心问题是监督权配置的碎片化与全覆盖不足,其组织逻辑与丹麦的分散嵌入式规制走在不同的轨道上。
丹麦经验真正构成对话的,是一个更具普遍性的命题:当反腐的组织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日常行政伦理的内化与程序细节的控权能否同步跟进。丹麦的"无战略"之所以可能,前提是长期制度演进所沉淀的行政文化与公共信任,而这恰恰是最难以短期建构的变量。
丹麦连续第八年居首给出的最有价值的提醒或许是:最有效的反腐,往往发生在"反腐"不再需要被反复宣示、而是溶解为行政惯例与职业本能的时候。这不是对任何一种制度模式的简单肯定,而是对制度建设最终指向的那个目标——廉洁成为一种无须提醒的日常状态——的一次再确认。
参考信源: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2025. 丹麦89分,连续第八年居首。transparency.dk
丹麦议会(Folketinget)EUU议事文件第624号,关于丹麦反腐体系的说明。ft.dk
The Danish Parliamentary Ombudsman, Annual Report 2019 及《监察专员法》第10条独立性条款。en.ombudsmanden.dk
GRECO, Fifth Evaluation Round — Second Compliance Report on Denmark(2024)。ft.dk
OECD, Anti-Corruption and Integrity Outlook 2024 — Country Notes: Denmark;及OECD反贿赂公约Phase 4跟进报告。oecd-ilibrary.org